成棋子、当成可有可无的工具时,何尝考虑过他的感受?当她满心期待开赴帝都时,又哪怕曾经想起过这个颗被自己抛下的心?
林云卿说得对,她就是个自私又任性的混蛋。但凡男人们对她好一点,就想着怎么仗势欺人、怎么图谋后续,这样的女人根本不配拥有真爱。把感情当成玩具,不负责任、不报尊重,当然活该被抛弃被冷落。
房间里其他的人,包括之前晒衣服的那个家伙,如今都被她不顾形象的嚎啕大哭吓到。甚至连隔壁寝室都有人探出头来,围观317这边究竟出了什么状况。
只有那个坐在书桌前,脊背笔直的少年,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书、做着笔记。时不时的翻页声,如同割在沈蔓心中的利刃,每一刀都是触目惊心的鲜血淋漓。
“看什么看?散了,散了!”楼道里突然传出一声清吼,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。
其恕乎VS我的路
“女孩子家,为了谁,为了什么事,都不该在人前哭成这样啊。”男生带着明显的口音,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劝道。
上辈子相遇时,沈蔓刚刚本科毕业,对方也考上了计算机学院,转专业攻读博士。
因为勤工助学挣奖学金的缘故,他需要常年替导师代课,一口普通话已经说得十分标准,外人很难从口音分辨别其出身。
除了和偶尔到访的老乡喝醉了侃大山,沈蔓几乎没听过丈夫的乡音。
此时的郑宇轩,还只是Q市国立大学数学系的普通学生。穿着身看不出颜色的旧夹克,满头稻草一样的乱发。脸上也黑乎乎的,活像颗从土里扒拉出来的煤球。如果不是那双过目难忘的眸子,沈蔓恐怕也无法一眼认出自己上辈子的丈夫。
记得那时候她常常嘲笑对方土老帽,惊奇天下恐怕没有比他更加不入流、不讲究的人了。郑宇轩只是嘿嘿一笑,说,那是你没见过刚进城的我,现在已经强很多了。
此时此刻,看着这颗几乎陌生的“煤球”,沈蔓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很对。
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,气质也不是生来就有的。如果说学识是照亮前程的光,钱财就是铺在脚下的路。
确定关系之后,沈蔓不甘心正牌男友比前任对象差太多档次,连自己买衣服的钱都省下来,替他添置行头。尽管品牌质量依然和张羽没得比,但至少款式及格。直到郑宇轩参加工作、有了稳定的薪水后,依然常年保证一笔专门的置装费用。
在两人请不起家政的那些年里,他的衬衫西装,全都由沈蔓亲自熨烫,一手操办,这才渐渐人模狗样,再也没被怀疑过不入流的出身。
眼下,自己哭得涕泗横流、眼睛肿的像桃子,被一颗“煤球”路见不平拔刀相助,推搡走上这寒风戚戚的天台,感觉只有两个字——般配。
命运的墨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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