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55章 找个人可真难啊_假如主神是家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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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155章155.找个人可真难啊

  异乡寻人的过程并不顺利。

  李波——或者说那头沼魔给的地址,已经作废了。

  房子还在,却已经无人居住。

  手机号码也停机了。

  邻居说,那对老夫妇四五月份的时候,就回老家为孩子举办葬礼了,但老家在哪,他也不知道,更没有联系方式。

  去问了物业、社区和街道,也都不清楚。

  他又去派出所打听。

  民警也很坦诚:他们能查到,但肯定不会替他查。因为这不合法。

  最后还是民警给他出主意:如果他真的是李波的朋友,可以去李波单位打听一下。

  既然李波是工亡,公司和亲属之间肯定会有联系。

  说实话乔木是不想找公司的,否则他没出发之前,就可以将此事上报了,直接借助公司的渠道就好了。

  即使不考虑公司的特殊性,假设公司就是一家普通的商业机构。

  他的员工在海外工亡了,OK,我认栽,该赔的钱该罚的款我都认了,没问题。

  结果几个月后,事情尘埃落定了,突然有海外员工报告,发现之前那个员工没死,而是叛国了。

  只怕公司领导都是一脸的黑人问号。

  换作是他,遇到这种事,也会觉得上报此事的员工真讨厌,净给他找麻烦。

  哪怕理论上公司能借此将之前的赔偿和罚款全都要回来,将直接损失降到零,但这其实是最无关紧要的了。

  首先是舆论对公司形象的伤害:某公司员工叛国,那这家公司会不会还有潜伏着的大鱼?

  就算考虑公司的特殊性,肯定不会形成舆论,那政治上呢?

  让上级主管部门怎么想?让看好公司的那些领导怎么办?

  人家不需要切割避险的吗?过去逢年过节的小礼品,都吃了用了花了转送了,还怎么退回来?

  最后,出了这种事情,公司内部肯定要有人承担责任的,这就又是一场办公室斗争。

  本来就是死个人的小事儿,现在反而闹大了,一发不可收拾。

  只怕除了那名员工的父母子女这类“无关紧要”的人士,真正的“相关人士”,没一个会开心。

  但乔木从未有过寻找陌生人的经验,完全没意识到,明明有姓名电话和家庭住址,竟然还会这么困难。

  无奈之下,他只好打了个车,直奔新起点湖州办事处。

  没错,分部对外就叫这个名字,大同的就是新起点大同办事处。

  土爆了。

  省部就稍微好一些,例如新起点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。

  无论是办事处还是分公司,都是总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,没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  二者的区别则是,办事处不能有任何经营行为,也不能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。

  所以大同分部并没有自己的采购部,包括招聘广告、食堂和物业在内的所有商业合同,都要走省部那边,不然就违法了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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