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6章 又免所因之罪_北宋大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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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判决。

  张斐从容淡定道:“徐主簿此言差矣,诈骗之事,皆是人之常事,否则的话,也难以成功。为什么人人都这么说,却没有出现这种事?这一切都因为方大田太过贪婪,太渴望得到韦家的田地,不顾阿云本人的感受,也未将阿云的心思如实告知韦阿大,从而导致出现此等惨案,他虽无害人之心,但他确有取财之意,其心也并非是要成人之美,乃利欲所至,用谎言去获取利益,这足以构成诈骗之罪。

  除此之外,据我所知,阿云当时正在为母守孝,依照我朝律法,此时是不许婚嫁,而且此律法,事关乎人伦道德,故人人皆知,但方大田知法犯法,仍执意将阿云许配给韦阿大,就律法而言,这门婚事是不能算数的,以一门律法都无法承认的婚事,去索要对方十亩田地,这足以断定此乃诈骗行为。”

  徐元听得眉头一皱,不免看向许遵。

  许遵似乎料到他会看来,悄悄给予他一个无辜的眼神。

  此与我无瓜。

  我还真是小觑此人了。徐元顿时显得很是沮丧。

  如果仅凭那几句夸赞之语,便想让方大田受到惩罚,那他是绝不允许的。

  但如果以守孝不能婚娶作为判罚基础,那他就有些犯难了。

  倒还真不是说律法规定如此,因为民间自有民情在,在普通百姓家,只是说守孝期间,不得举办婚礼,而不是说不能纳征。

  方大田所为,不能说是违背礼法。

  可关键就在于,许遵已经用此法驳回大理寺的判决,大理寺那边也已经撤回恶逆之罪,不承认他们的夫妻关系,他若要较真得话,大理寺那边能放过他们吗?

  这甚至会影响到许遵的仕途。

  这真是太双标了。

  徐元虽然不服,但他也只能点头道:“律法确实是这么规定的。”

  他不敢再争辩下去了。

  方大田顿时慌了,明眼人都知道徐元是偏向他的,这其实也是许遵有意为之,确保公平。

  但是对于张斐而言,拿捏住徐元还不够,因为这是民情所在,他还得说服门口那些观看市民们接受这个说法。

  张斐突然环目四顾,铿锵有力地说道:“毋庸置疑,韦阿大绝对是此案的最大受害者。”

  最大受害者?

  不是唯一么?

  徐元一听这话就觉得怪怪的。

  许遵眼中闪过一抹笑意,但也没有做声,任由张斐发挥。

  又听张斐言道:“而且此案对韦阿大精神上造成的伤害,是远胜过其身体上受到的伤害。”

  说到这里,他仰天叹了口气,道:“韦阿大因样貌丑陋,自小被玩伴排挤,长大之后,又遭人嫌弃,如今已过而立之年,却仍未婚娶。

  但是这身体发肤,皆受之父母,此非他之罪,但他却遭受此中之苦,上天可真是不公啊。

  原本韦阿大已经认定,自己将孤苦一生,是方大田给予了他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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