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692章 听证会(二)_北宋大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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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司、监察御史、地方通判都可对工事进行监察,而以往一旦他们意见不合,这工事就很难启动,如今则是要以制置河防水利司为主,可避免这种现象。

  在这里,我再要说明一点,我朝大多工事,主要负责的都是各地厢兵,一般是不征召劳役,避免百姓耽误农活,但是河道工事是例外,由于河道工事往往需要更多人力物力,还是会征召河道边上的役夫来做的,水兵是不在其列的,制置河防水利司也无权调用水兵,这需要陛下和朝廷来决定。”

  张斐问道:“制置河防水利司可否自己制定计划书,还是说这需要上报朝廷。”

  王安石点点头道:“当然需要上报朝廷,在朝廷允许之后,制置河防水利司才能够下达任务给各州县。”

  “多谢王学士能够详细为我们解释。”

  张斐道:“但有一点我还想知道,在地方官府征召劳役的过程,有什么限制吗?”

  王安石认真思索了一番,道:“夫役是没有固定的时日规定,有些几天,也有些几年,不过官府和民间都有一种说法,就是在春耕以前调发者称春夫,因工事急迫调发的称急夫。

  还有规定,距离服役地点500里以内的征发的,为“正夫”,必须要从事此项徭役;距离地点500到800里之内的,可以以钱代役。

  同时我朝与之前朝代有所不同,我朝还有规定夫粮每日两升,这是在太祖时期就已经定下规定。”

  唐朝的两税,其中有规定服役最长四十天,但是宋朝却没有这个规定,尤其是在河役上面,这方面规定的非常模糊。

  张斐道:“根据王学士所言,征召多少劳役,劳役多少时日,都是根据河防工事所需而定。”

  王安石点点头道:“可以这么说,只不过征调劳役过多,同时亦非紧急情况,也是需要先上报朝廷的。”

  张斐道:“在非紧急情况下,征召多少劳役需要上报朝廷。”

  王安石想了一下,道:“这个倒是没有具体规定,一般河道边上的州县,每年都会征召役夫,如果超出平时这个数目,就应该要上报朝廷。”

  张斐问道:“如果没有上报朝廷,是否有违制度?”

  王安石又迟疑一会儿,道:“其实也不算是违反制度,不过我朝是有完善的监督制度,但如果有人有举证弹劾河防大臣滥用民力,朝廷也会立刻派人去调查,如果确实存在这种现象,便会将其定罪。”

  张斐道:“朝廷可有制度来判定,怎样才算是滥用民力?”

  王安石道:“这主要是看当地百姓是否因劳役,而导致民不聊生。”

  张斐又问道:“怎么才算是民不聊生?”

  王安石不爽地看着张斐,你这是纯属抬杠。“难道张检控不懂民不聊生的意思?”

  “我懂。”

  张斐点点头,又问道:“但是我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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